5.1 一般要求


5.1.1 设备应按设备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。
5.1.2 设备整体布局及部件安装位置应合理,便于安装、操作、调试和维修。
5.1.3 设备配套使用的仪表,其类型、量程、精度应满足使用要求,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。
5.1.4 设备配套使用的水泵、阀门、管件的耐压等级和密封性能应满足使用要求,配套使用的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,阀门及其活动部件动作应灵活、可靠。

目录导航